聲波在單位時間內,通過與聲波傳播方向相垂直的單位面積上的超聲能量稱為超聲強度。聲強等于能流密度,是衡量超聲強弱的一個重要物理量,用 I 表示。聲強是一個有方向的物理量,其方向指向就是聲波傳播的方向。聲強與質點的運動速度的平方成正比。聲音強度由振動幅度的大小決定,以能量來計算稱聲強,以壓力計算表示時稱聲壓。
聲強(I)與聲壓(P)的關系為:I = P2/cρ I,為聲強 W/m2;ρ,為密度 kg/m3;c,為聲速 m/s。
當聲場中存在有反射聲波時,聲強往往不能反映其能量關系,因此,這些能量關系一般不用聲強(I) 這一物理量描述,而常常采用平均聲能量密度來表示。
聲強是表示聲的客觀強弱的物理量,超聲的聲強可以達到很大的值。同時超聲波在介質中傳播時,它的巨大能量也會使介質質點產生很大的加速度,一般中等響度的聲波通過水時,水分子獲得的加速度只有重力加速度的百分之幾,如在頻率為800~ 1000kHz、聲強為0.5~2W/cm2 的超聲波作用下,水分子得到的加速度可以超過重力加速度5萬~10萬倍。
聲強與聲源的振幅有關,振幅越大,聲強也越大;振幅越小,聲強也越小。當聲源發(fā)出的聲波向各個方向傳播時,其聲強將隨著距離的增大而逐漸減弱。這是由于聲源在單位時間內發(fā)出的能量是一定的,離開聲源的距離越遠,能量的分布面也越大,因此通過單位面積的能量就越小。
超聲波穿過任何界面和媒質時,除存在交變聲壓外,還出現(xiàn)靜態(tài)聲壓,使超聲波在傳播方向上的聲強減少,這種靜態(tài)聲壓被稱為輻射壓,它與振動的頻率無關,而只與聲功率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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