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于旋轉粘度計測定液體不飽和聚酯樹脂的粘度。
1 試樣
1.1 均勻、無氣泡、無雜質。
1.2 數(shù)量能滿足粘度計測定需要。
2 儀器和設備
2.1 旋轉粘度計:轉筒型或轉子型。
2.2 控制溫度精度為±5℃。
2.3 溫度計:測量范圍0~50℃,最小分度值為2℃。
2.4 容器:應符合粘度計的要求。
2.5 秒表。
3 試驗步驟
3.1 選擇粘度計的轉筒(子)及轉速,使測定讀數(shù)落在滿刻度值的20%~90%,盡可能落在45 %~90%之間。
3.2 把試樣裝入容器,將溫度調到25℃左右,然后把容器放入溫度為25±5℃的恒溫水浴中(或將試樣倒入粘度計的測定容器),水浴面應比試樣面略高。
3.3 將粘度計轉筒(子)垂直浸入試樣中心,浸入深度應符合粘度計的規(guī)定,與此同時開始計時。
3.4 在整個測定過程中,應將試樣溫度控制在25±5℃,當轉筒(子)浸入試樣中達8min時,開啟馬達,轉筒旋轉2min后讀數(shù)。讀數(shù)后,關閉馬達,停留1min后再開啟馬達,旋轉1min后第二次讀數(shù)。
3.5 每測定一個試樣后,應將粘度計轉筒(子)等用溶劑清洗干凈。
4 試驗結果
4.1 每個試樣測定二次,將讀數(shù)按粘度計規(guī)定進行計算,以算術平均值表示,取三位有效數(shù)字。
4.2 測定結果以帕·秒為單位。
5 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a. 試樣名稱、牌號、編號;
b. 試樣來源、送樣日期;
c. 粘度計名稱、型號規(guī)格、使用的轉筒(子)號數(shù)及轉速;
d. 測試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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