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慕墻耐撞擊檢測方法幕墻耐撞擊性能測試裝置:
建筑慕墻耐撞擊檢測設備用軟體重物撞擊試件表面檢驗建筑慕墻耐撞擊性能的試驗方法。
幕墻耐撞擊性能試驗框架,試驗框架應足夠堅固,能承受試驗載荷,且不影響試驗結果,并應具有滿足試驗安裝的夾緊裝置
撞擊物體是總重量為(50土0.1)kg的軟體重物,由兩個輪胎、兩個重塊和其它連接件組成,輪胎內壓力宜為0.35±0.02Pa。
測量設備縣掛裝器的持點應足夠堅固,并能調整以滿足不同撞擊位置的需要。懸掛撞擊物體的鋼絲繩宜為直徑為5mn的不銹鋼鋼絲繩。在大降落高度處,懸掛鋼絲繩與掛點水平面的水平夾角不宜小于14°。撞擊物體和懸持鋼絲繩在自由狀態(tài)時,輪胎外緣與試件表面的距離宜大于5,且小于15n。撞擊物體的幾何應位于被測撞擊點以50mm為半徑的圓形范圍內。
物體釋放裝署應能準確定位撞未物體的提升高度,保持撞物體線和縣持鋼絲繩線在同一條直線上,并確保撞未物體被釋放后能夠自由下落。
慕墻耐撞擊性能測試裝置的試驗樣品應在15℃-30℃溫度范圍、25%-75%相對濕度的非破壞性環(huán)境中存放和試驗。
幕墻耐撞擊性能測試裝置在試驗過程中,試驗樣品應在正常的使用狀態(tài),開啟部分應在閉合
幕墻耐撞擊性能測試裝置撞擊能量按下列公式計算:
E=9.8m .h
式中:
E一一撞擊能量(m);
m一撞擊物體的質量(kg);
h一一撞擊物體有效下落高度(m)
幕墻耐撞擊性能測試裝置可選擇建筑師的任何部位進行撞擊試驗,一般可選擇如下部位進行試驗
a)立柱相鄰連接點的中點;
b)橫梁的中點;
c)立柱和橫梁連接點上方100mm;
d)樓面上部800mm以下部位慕墻面板的
試驗過程
a)試驗宜從較低降落高度進行,然后逐級增加高度,觀察并記錄試件的狀況,測量試件的殘余變形。降落高度的誤差為土 20mn。應避免因彈性多次反復撞擊。
b)對室內側耐撞擊有要求的試件,應進行室內側耐撞擊試驗。
結果判定
違反下列情況之一應判定為不合格:
a)幕墻應能吸收撞擊能量,保持原有性能;
b)撞擊力消失后,慕墻應能恢復,不應發(fā)生變形;
c)撞擊力不應導致慕墻零部件脫落;
d)慕墻面板應能達到其產品標準規(guī)定的耐撞擊性能。
5、建筑慕墻耐撞擊試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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